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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紅網株洲4月8日訊(通訊員 管麗)酒後駕駛摩托車被交警發現,便把車停在路邊自己跑進商店躲了起來。4月8日下午,株洲荷塘交警查獲一起酒駕摩托車違法行為,楊某因為酒駕駕駛摩托車被罰款2000元、記12分、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。
  8日下午2時許,一輛湘B牌照的二輪摩托車在荷塘區紅旗中路由北往南行駛,行駛證紅旗中路與長壽路交匯的路口時,因滿臉通紅又不聽打著哈欠,被執勤交警看到。“憑直覺就是喝了酒。”交警上前準備將該車攔下檢查。
  不料,駕駛員看到前方有交警,突然摩托車往人行道駛去,然後將車停到人行道上,自己向路邊的商店跑去,交警跟著過去要求駕駛員配合檢查。“老闆,買瓶飲料。”此時駕駛員在店里買起東西來。“車是你的吧,配合下檢查。”交警說。
  “那車不是我,我只是負責送這邊。”駕駛員還在狡辯,空氣中瀰漫著一股濃郁的酒味。“看到你是騎的車,就算不是你的車酒駕也不對。”駕駛員知道狡辯也沒用,只好拿出證件給交警,檢查發現該車就是他本人的。民警拿出呼氣式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,結果顯示男子體內酒精含量達78.6mg/100ml,屬於酒後駕駛。
  駕駛員楊某當天中午有朋友請他吃飯,席間和朋友敘舊高興之餘就多喝了幾杯,“喝這麼多還敢開車,差點就醉駕了。”交警告訴楊某喝酒開車會影響安全,“我以為中午不回查酒駕,而且感覺自己意識還清楚就開了。”楊某抱著僥幸心理。
  據交警介紹,因天氣轉暖,春困的現象時有出現,很多駕駛員聚會就不自覺地喝起酒來,有些駕駛員甚至稱以喝酒可以提神。最終楊某因為酒駕駕駛摩托車被罰款2000元、記12分、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。
  交警在此提醒駕駛員們,不管駕駛什麼類型的車,駕駛員切記“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”,親朋好友聚會席間也別對駕駛員勸酒,市民發現有酒後駕駛行為的,可以通過撥打122報警電話進行舉報。  (原標題:酒後駕摩托車為避處罰躲進商店 假裝購物稱不是自己的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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